政务信息源头法律语言的不规范编排将影响信息的明确性,导致针对同一行为或事实,不同地方政府发布的信息易读程度不一,这是信息歧义生成的主要根源。在信息歧义的情况下,即使公开,信息为公众知悉的效果也可能不明显。信息歧义导致政府源信息与受众接收信息之间存在解读差异,将削弱官方话语的权威语势,差异的最终形式也表明各地政府对信息处理的思维密度和职权规范有所不同。因此,媒体如何处理信息材料本身就极其重要。在对信息文本进行地域性调整或修改时,应使其符合媒介话语的双向交流功能,使信息既是向公众公开的,又能为公众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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