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界持续不断地发酵着清算、反思和改革的主题,各大金融机构在经受了金融风暴的洗礼之后,又暴露出诸如洗钱、操纵市场、在信贷泡沫时期不当销售次级抵押贷款和债券等种种丑闻,面临监管机构更加严厉的惩戒和制裁。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ondon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LIBOR)操纵案(下称LIBOR操纵案)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起案件,不仅向大众揭露了金融机构为追求利益不惜违背法律的行业风气的冰山一角,更为立法及学术研究展示了市场操纵案件的新形式——“基准操纵”,揭示出在监管空白下金融市场的混乱运作状态,不断重复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醒世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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