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不仅注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保障双方的婚姻自由,而且手续简便快捷。但是,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过分看重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导致草率离婚、恶意离婚及虚假离婚现象泛滥;只进行形式审查,无调解程序,难以杜绝草率离婚现象;离婚手续过分简化,容易导致轻易离异;不能有效地维护未成年儿女的权益;离婚协议的执行缺乏强制性等问题。因此,建议加强有关机关的审核力度;增加离婚婚龄限制,设置离婚冷静期限;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儿女增设利益代表;设立离婚协议的公证制度等措施,以完善我国的登记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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