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标志性指标,就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基于对我国现实国情的精准研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科学决策。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面对新时期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艰巨任务,更应该审慎地研究现行扶贫政策,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的实际和形势,构建起可操作性强、高效的财政政策体系,为如期实现全面脱贫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更强劲的动力。本文试图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来分析和研究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财政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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