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政策、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的全面展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告别“野蛮生长”的初生期进入理性规范发展的成长期。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在“时间服从质量”原则下,经过严格的整顿清理亦已逐渐进入验收阶段,以期为形成促进我国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政策和实践依据。当前,互金行业主流平台合规经营显著改善,平台信息披露也明显提高,大部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员单位都已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上披露从业机构信息和平台运营信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网贷从业机构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网贷平台以前涉及信用中介类业务被明令禁止。为此,我们在保持评价体系和评估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登记披露”信息和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第三方信息平台发布的指标信息对我们评价方法的原始指标的选取、分类和处理做了适当调整,力图使评价方法和结果客观反映互金行业最新发展和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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