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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之理论,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不失为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举措。可是,生效法律文书对共同债务性质未进行认定的前提下,执行法院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一问题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追加的合法性基础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之规定,追加可以减少当事人讼累以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等。70094210反对者的理由则主要包括追加剥夺了案外人的诉讼权利和抗辩权利、作为公权的执行权应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以及不能将执行中的裁决与判决混同等。70094211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依据的缺失与不同主体在理解上的分歧,导致各地法院在裁判上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如何在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问题的价值冲突和认知迷雾中寻得确定方向,进而规范法院的执行裁决和执行行为,实乃重要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