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界还是业界,大家都认识到,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作为以创意为特色生产要素的文化企业,往往由于可供抵押的担保物少、无形资产评估难、抵押担保信用度低等,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发展举步维艰。
如何进行制度安排,化解文化企业融资瓶颈,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我的看法是成立财政政策性文化产业发展银行,理由有三。
第一,有利于缓解文化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财政政策性文化产业发展银行是由财政出资设立,为实现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目标而采用有偿投融资手段的机构。资金的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向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化企业贷款。这样,文化企业融资的规则将被打破,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将会得到缓解。
第二,有效化解文化产业的供求矛盾。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离不开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但是,任由文化市场自由发展,一方面可能会使文化产品长期供大于求,形成产品积压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使文化产品长期供不应求,形成产业泡沫。运用财政政策性文化产业发展银行的财政、信贷手段,有所为有所不为,调节文化产品供求总量和结构,可有效化解文化产业的供需矛盾。
第三,调控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和意识形态两重属性,当人们消费文化产品时,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满足,这势必直接影响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选择和审美观念。由于市场趋利性,文化产业承载的文化内容有可能是低俗的、落后的,文化产业发展有可能偏离正确的方向。因此,需要财政政策性文化产业发展银行调控文化产业融资规模和投向,反映政府扶持文化产业的意图,引导商业银行和私人资本跟随其后进行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向先进文化产业,引领文化产业发展方向。
从以上分析来看,成立财政政策性文化产业发展银行,对解决文化企业现实融资困难和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是一项较好的制度安排,越早成立越好。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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