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金融的日趋融合,两地金融市场对接和货币资金交易中会随时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必须引起重视。
内地居民赴港炒股问题。随着“个人游”的启动,加上规定内地出境携带现钞和外币标准提高,内地银行又开办“境外消费、境内人民币还款”业务提供方便等,且港股吸引力大,赴港开户炒股的内地居民大有人在。据了解,这些股民以炒期货为主,其次是六合彩,甚至是变相赌博等,而港股没有涨跌幅度限制,中长线股票投资“天高皇帝远”,入股风险甚大。就法规来说,内地居民赴港炒股还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也有与洗黑钱、私募基金、地下钱庄等有联系的,这又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问题。
“地下保单”问题。CEPA框架下,内地放宽到港旅游限制,不少内地居民通过“自由行”方式前往香港购买保险,即所谓“地下保单”,购买者多为有相当强经济实力的客户,其种类主要是返还型的投资分红险、年金、保障型和医疗型险种,如继续扩大,务必使内地资金大量流失,以此为掩护进行非法洗钱活动,必然会影响两地金融行业秩序和金融行业稳定。
因此,进一步深化深圳与香港金融合作,我有两点建议。一是以“融”为主,即进一步扩大两地的金融合作面,努力创新金融体制和金融产品,创建两地货币资金流通新渠道。二是以“管”为重,即正视金融业具有高风险的特征,客观承认两地金融体制和管理水平的差距和差异,加强两地金融监管部门间的配合,加强两地在金融业和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对市场的跟踪监测,建立有效的信息和风险管理系统,切实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实现两地金融业的稳定、协调和持续发展。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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