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就读时,曾参观过一个县政府大院。其中除了警察局、法院、税务局、城市规划局之外,不再见其他什么局、委、办。我纳闷地问一位官员:“没有农业局、商业局、工业局吗?”他反问我:“农业局是干什么的?”我说是计划、布置种植任务的。答曰:“美国农民知道自己该种什么、怎么种,不需要别人来告诉他们。”反又被告之,我所在的那个小市的市长还是兼职的,市政府成员也都兼职,只有市政府秘书一人是专职的。市政府一年有3个月的时间集中处理公务,而在其他的日子里,日常事务则由市政府秘书处理。这大概是“小政府”的一个经典范例了。
所以,我想,既然我们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的现代化之路,又希望走得快一些,那么是否应当在行政结构改革上多下一点功夫?!这显然是邓小平曾经有过的热切期待。
我的这个建议就是在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时联想到考察美国的印象而产生的,不知是否值得提出,如果不妥,愿意收回。
(20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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