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必须建立政府行为的“新秩序”。就深圳来说,如何建立这种“新秩序”?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是建立政府行为“新秩序”的关键。像计划局这样的综合部门应该向宏观调控部门转化,即计划工作的重点应转向研究制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搞好重大比例综合平衡和对经济形势分析预测等;而像经济发展局和贸易发展局那样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应该向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转化,即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化,偏重于加强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组织作用和增强为企业服务职能等。
第二,管理模式转变应该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应该成为下一步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行业管理是国家进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间接管理经济的一种形式。行业管理的基本框架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为一个高效精干的专门经济管理部门,它既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业管理的主体,是一个决策层;第二层次为一批职能各异的社会中介组织,它是“三位一体”格局中的中间层;第三层次是一群独立经营的现代企业实体。行业管理模式优于部门管理模式,就在于它为政企分开提供了前提条件、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奠定了客观基础,并且综合性强,较容易产生“合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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