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农村“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突出表现在农民合作组织内部实现生产、供销、信用三重功能融合,在农民合作组织外部实现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合作成员自我服务的联合共聚,是迎合农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及现代化趋向的必然选择,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新、增强农业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内容。2006年以来,温州在农村“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构建与实践方面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特别是在“三位一体”合作的新经验、新路子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农村“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构建,大力发展专业合作,有效搭建农产品对接平台、为农服务小额融资平台、为农服务综合经营平台,对实现保护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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