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热点推荐: 双循环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推动文创产品开发亟须破除“身份禁锢”

    • 作者:阮可出版日期:2018年03月
    • 报告大小:1.01MB
    • 报告字数:2218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文化决策参考(2016)

    摘要

    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首先要解决国有文化文物单位“身份禁锢”,让其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经营文化创意产品。

    国有文化文物单位在保证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下,同样可以提供包括文化创意产品在内的非基本文化服务和增值服务。首先不能把公益服务简单地理解为“不收费、免费服务”,不能将“不以营利为目的”等同于“不能营利”。需要认清,基本公共文化产品是“政府买单”的,而文化文物单位中的文化创意产品属于非基本公共文化产品,需要消费者根据自身实力,各取所需,自掏腰包。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征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的意见。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下,其中有些条款要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互联互通、文化消费预留空间。例如,草案第六十条的规定过于刚性,可能会对国有文化文物单位开发和经营文化创意产品有所限制,在立法过程中,应明确开发和经营文化创意产品不属于以上情形。

    <<
    >>
    作者简介
    阮可:阮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现代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主任。
    <<
    >>
    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