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发展,是传统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发挥文化系统在经济转型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公益性文化单位有较大发展;公益性文化单位也有强烈的自我发展诉求。
营利性文化机构开发文创产品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我国公益性文化单位开发经营文创产品,也有许多成功做法。例如,注重创意设计,开发时尚产品;与旅游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提供文化创客空间;利用互联网平台;等等。
推动公益性文化单位发展,需要观念上的突破。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功能是实现公共(公益)目标,而不同于以赚钱为目的的企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实现公共目标与市场经营活动水火不容。公益性文化单位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同样有助于公益性文化单位公共目标的实现。
我国公益性文化单位进行文创产品的开发,关键是要走社会化的路子。需要通过搭建服务平台,为公益性文化单位开发文创产品提供支持;需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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