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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在党中央统一领导和最高法院统一推进下,地方法院进行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改革日趋深入,形成了相对比较成熟的三种有代表性的实践改革模式。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困扰行政诉讼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增强了法院司法审查的力度和广大群众对行政诉讼制度的信心,但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未来需要积极推动全国范围内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设立,注重与其他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相互配合,并在改革过程中适时调整改革追求的价值位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