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40%~45%的单位碳排放削减,需要有强有力的政策来作保证,而在制定政策之前首先需要掌握全国整体的排放量的实情,明确排放量来自哪个部门和地区,以及产生这些排放的原因是什么。本报告在探讨碳排放的计量方法的基础上,分14种能源,对7个终端消费部门和2个能源转换部门在1980~2007年的分部门碳排放量进行推算。结果表明,期间中国的碳排放量增加了3。2倍,其中增幅最大的是能源转换部门,为8。3倍,运输部门增加了5倍,生产和业务部门各增加了2倍,而家庭部门只增加了10%。其中生产部门的碳排放更高达70%以上。由此产生了以生产部门和转换部门为中心的碳排放的结构特征,减排应从生产部门和转换部门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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