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应急管理合作在新世纪得到了高度重视。国务院2005年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明确提出要“加强地区、部门和应急机构间的协同联动,推进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同时要求进行“应急管理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应急救援活动”。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31号),明确提出要“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保障旅游安全”。可见,旅游产业开展国际和区域间的应急交流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这既是响应国家应急管理政策的要求,也是适应我国旅游产业外向型发展的需要,是推动旅游产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基于对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旅游应急合作实践和战略构想的理论总结,归纳提出区域旅游应急合作的治理结构、体系框架和建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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