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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故意和过失作为罪过形式体现的是人的特定的主观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具有以下两种属性:①心理属性;②法律属性。目前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在罪过的认定问题上普遍采用的是规范责任论。根据规范责任论认定罪过时,存在双层次的规范评价,其一为对故意或过失本身的规范评价,其二为对有无期待可能性的规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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