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几章已经对社会影响评价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介绍,也探讨了社会影响评价的理论核心,也就是在嵌入—反应过程中,各方主体如何实现最终的博弈,获得最大的效益,并将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下面笔者将通过对几个项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来解释嵌入—反应框架的实际应用。由于时间原因,笔者无法跟踪项目的全过程,只能获得项目执行的某个阶段的资料,或者项目完成后的一些资料。这会对分析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能确定如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社会影响评价进行干预是否会带来不同的结果,只能根据已有的结果或者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来进行合理分析,解释在嵌入—反应过程中,受影响的群体如何实现自主组织和自主发展,进而获得更多的收益,降低影响,或者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预期和非预期的社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最终会影响项目的执行,也会影响项目区的一些企业、群体和个人。在社会影响评价过程中就可以预期的问题,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案调整来解决,或者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使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小。分析过程中无法预期或者不可控制的问题,只能在问题出现之后,或者造成一定的影响之后,再寻求解决的方法。这样的预测或者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过程是持续的,伴随着整个项目过程,甚至在项目完成后还要持续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将项目影响的各类主体只看作被动的受影响的群体,而不考虑他们的自主组织和自主发展的可能性,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在社会影响评价过程中,即使全面地考虑各种社会因素或者社会指标,如果忽略社会环境中的群体、组织和个人的行动和组织能力,就可能忽视社会影响评价真正应该面对的问题。本章分析的三个项目,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受影响群体和个人的反应带来的问题。群体或者个人的反应对于不同的项目来说,意义不同。社会影响评价就是要分析这种组织和行动能力可能带来的影响和结果,并指出如何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解决或者面对。下面就通过三个项目的资料来具体分析和说明。
第一个项目是HN省水利工程移民项目。这个水利工程移民项目已经完成,并且在当时得到世界银行的认可,但是在2006年的后期资料调查过程中,又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这个工程项目的后续应用以及地方政府来说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第二个项目是省级高速公路BJ市段三期工程。BJ市段二期工程已经建成,三期工程正在协商和工程启动阶段。二期工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还没有解决的一些问题,是三期工程的重要经验,也是三期工程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第三个项目是HS市旅游开发项目。官方文件对这个项目的介绍是政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招标委托某公司进行的旅游项目开发,并投入了一定的辅助资金。这个项目始于2001年,后来由于种种问题还没有结束,只有部分旅游项目在2006年对外开放,到目前为止这个项目的土地和土地纠纷还在悬置状态。这三个项目的资料主要通过文献收集、座谈会和个案访谈的形式获得。
这三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可以分成两种,本章分析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项目嵌入与大众反应关系的失衡。失衡是指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未能很好地解决项目嵌入、大众反应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形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导致一些群体或者集团在获得利益的过程中损害了其他群体或者集团的利益,没有达到均衡点——共赢,也就是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关于第二种情况,即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项目嵌入与大众反应实现了很好的互动,最终达到均衡,实现了帕累托最优,我们将在下一章中予以分析。当然这两种情况是作为概念分析基础的理想状态,实际过程中均衡或者失衡要更为复杂,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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