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六省中,区域内部地市级政府平均绩效的省际差异较大。有三个省的地市级政府综合绩效平均得分超过了全国均值,分别是河南、安徽和江西;湖北、山西和湖南三省则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地区各省之间,河南省的地市级政府综合绩效平均水平最高,以下依次是安徽、江西、湖北、山西、湖南。不过,在中部地区分省评估中,研究发现河南省地市级政府的经济发展绩效、市场监管绩效、社会管理绩效都位列前茅,但是平衡发展绩效则明显滞后。相反,湖北省地市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方面的绩效并不突出,但是其平衡发展绩效却处于领先地位。如何兼顾各绩效的平衡,成为中部地区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地市级政府绩效的评估中,合肥市位居中部地区第一,湖南省的娄底市位居中部地区最后1名。不仅如此,湖南省的5个地市级政府包揽了中部地区的最后5名。
通过对中部地区地市级政府绩效的评估和分析,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的规律性认识:经济发展相对领先的省份,平衡发展问题往往比较突出;发展较为均衡的地市级行政区域,一般处于低度工业化阶段,其平衡发展绩效表现优异往往是经济较为落后条件下的自然平衡,而非政府行为刻意追求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