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基于历史原则,采用历史排放平均占比指标对区域碳排放权配额进行了分配。从分配结果来看,过去发展较快、碳排放较多的省份分配的碳排放量较多,而落后偏远地区、人口稀少地区、产业结构主要以服务业为主的省份分配的碳排放量较少。因此,以历史原则分配碳排放权配额使得原来相对发达的地区不会因为碳排放额度趋紧而影响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从而有利于相对发达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对于受区位条件、历史因素、发展基础等影响的不发达地区而言,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所分配到的配额也相对较少。历史原则可能会“鞭打快牛”,基本没有考虑人均公平性和地区发展的公平性,可能会进一步拉大地区发展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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