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项社会工程要实现突破性进展和长远性发展,都离不开创新意识这一关键要素的引导与支撑。无论是从创新意识的形成过程来看,还是从分析创新意识得以转化为物质生产实践所发挥关键作用的前提条件来看,都应对创新意识进行深入而具体的研究。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之联系观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创新意识的形成亦是如此,需要在与之相关的其他意识的相互联系中才能得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讲,社会工程哲学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创新意识形成的过程,先后经历了动力意识的培育、质疑意识的生成、风险意识的积淀、超越意识的开拓以及协作意识的推进,只有在这些相关意识的共同促进下,才能够编织统一的创新意识之网。如果将创新意识的形成过程比作一台机器的制造过程,那么动力意识是第一步的制造目的,质疑意识是第二步的制造想法和思路,风险意识是第三步的制造和加工,超越意识是第四步的再完善与再突破,而协作意识是最后一步的投入使用。同时,只有加强对五种相关意识的研究与分析,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五大领域的创新性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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