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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珠海利用特区立法权,完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并以此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动力之源,制定完善环境保护、旅游、城乡规划等相应地方性法规,对广东乃至全国来说都是有益的探索。珠海制定以环境保护条例为龙头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以立法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创新生态保护法律制度以及以生态立法理念统领地方立法、完善生态立法体制、规范生态立法工作机制等地方立法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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