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慈善捐赠的研究基本上都以个人和组织(例如企业)为主体,家庭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和作用还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研究。家庭始终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基本单位(费孝通,1985),是人的社会化的最初场所,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社会功能。现有研究显示,慈善捐赠行为常常以家庭为一个经济实体发生,并且夫妻共同决策是主流模式(朱建刚、刘艺非,2017)。同时,家庭慈善的代际传递效应和家庭的慈善氛围也能有效带动家庭成员参与慈善事业,将家庭捐赠发展为一种可持续的内化的行为,而非偶然性的行为(LilyFamilySchoolofPhilanthropy,2016)。换言之,家庭具有提高捐赠行为持续性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