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售权条款是创业者与风险投资者控制权矛盾的产物,其背后有自由主义公司法下的良好制度环境的支撑,实现了投资效益与资金安全的平衡。一般的领售权条款通常包括权利当事人、触发事件、程序要件、转让对象等要素。美国、澳大利亚等域外国家,都对这一条款予以认可,其法院亦对领售权条款的效力给予肯定。从理论上看,中国法下的领售权亦是合法有效的。若领售权受领人违约,其违约金不可适用合同法中的酌减原则,且法院可以强制履行领售权。但是,由于现行法的缺陷,领售权的行使依旧面临一定风险。故必须注重领售权条款设计,优化其适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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