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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中国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日臻完善,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法治人才的多层次需求。从根本上讲,法学教育已经肩负起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输送高层次、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律人才的重大历史使命,并已成为衡量中国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