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被评估的100个城市在社会矛盾化解和行政争议解决方面平均得70。48分,得分率70。48%。总体上,被评估城市在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方面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与实施效果不佳等问题。制度持续创新的动力下降;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与仲裁制度的建设进展缓慢,难以形成多元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未有重大突破,复议工作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高。建议被评估城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制度的有效施行;加强对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制度创新的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突破点,加大行政复议信息的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树立行政复议权威,发挥应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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