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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现行婚姻法对亲属通则规定的缺失是我国立法的一大不足。具体包括亲属概念的界定、亲属范围规定不统一、亲属关系终止未有规范、亲等计算不科学、未有亲属通则制度规定等。在民法典亲属编中,亲属通则有着自身的价值定位,起着统领亲属编全编的作用,我国应以编簒民法典为契机,在民法典亲属编增设亲属通则之规定。通过对我国现行亲属立法规定不足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亲属通则构建的建议,以此为亲属编亲属通则的具体规定提供立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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