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论断之后,学界高度评价了这一论断的重要意义。有学者指出,这一论断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深刻阐述,也是基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践需要而采取的一种务实选择。特别是在社会各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不尽一致、观点不尽相同、看法多种多样的情况下,这一论断对于避免思想模糊、认识混乱、选择迷茫,最大限度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形成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在如何看待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上,学界经历了一个从不同意见之间的讨论到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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