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目前存在社保经办机构全责征收与地税征收(含全责与代征)并存的模式。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深圳市自社保制度建立之初即实行社保机构全责征收社保费模式,在2009年即已推行地税征收的广东省,五险合一经办、社保机构全责征收的深圳社保可谓一枝独秀。统计数据表明,基于社保机构全责征收的深圳社保,参保规模大、缴费比例高、险种覆盖均衡、基金结余总量大,近年来覆盖面逐年扩大、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全市五险参保人次约占全省参保总量的20%。近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该模式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保障参保对象合法权益,高效率、低成本,奠定了深圳社保可持续发展的民生保障之基,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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