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创造物,是为追求美好生活而创造的人工环境。作为人们生活和发展的巨大载体,城市承载着来自多方的合作、冲突和博弈,在地方治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进一步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住建部颁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于2017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下一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打下基础,也为现代化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快速向前推进的阶段,为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有必要基于城市治理的基本使命,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从而提升政府部门的回应性和责任性,不断改进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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