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北极地区事务的发展,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极区域性合作机制迅速发展,呈现原住民广泛参与、治理方式软法性、机制分散不成体系的特点。作为最重要的北极区域治理机制,北极理事会是北极治理机制的重要环节,政策制定功能逐渐凸显,然而组织管理、经费制度等方面的局限性阻碍其治理能力的提升。近年来北极治理进程加快,关于北极航运、捕鱼、科学研究、海事搜救、油气开发等事务的制度安排在不同轨道上发展,北极治理呈现碎片化的机制复合体,需要加强内部的统一和协调。成立于1996年的北极理事会需要进行适时改革,并加强与其他北极区域治理组织的合作与协调,以共同应对北极区域治理所带来的挑战,实现北极区域事务的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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