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签订的相互忠实于对方,在一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给予对方约定赔偿金或补偿金或者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按约定少分或不分的协议。简单地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中负有忠诚义务的约定。
近年来,社会上婚姻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后签订忠诚协议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审判实践中的分歧很大。2002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忠诚协议有效,原告支付被告30万元违约金;而2005年江苏省溧水县人民法院却驳回原告按忠诚协议的约定要求被告支付10万元赔偿金的请求。随后此类纠纷频频出现,各地法院判决不一。对忠诚协议的效力认识,法学界争议较大,尚未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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