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山西省临汾市的翼城县开始实行“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孩试点生育政策。这一政策允许当地农村居民在晚婚晚育和延长一、二孩生育间隔的基础上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迄今,翼城县的试点工作已经进行了20余年。由于实行了与所在省和所在地区(市)不同的生育政策,更由于翼城县在内陆农村地区具有明显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翼城县近20余年来所发生的人口变化,在政策实施效果和社会经济影响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历时20余年的试点实践,也从多侧面给了我们诸多有价值的启示。本报告即是对山西省翼城县“晚婚晚育加间隔”二孩试点生育政策研究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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