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生育政策的讨论一直伴随着政策的实施过程。有两种声音此消彼长,一种声音是“应该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维持城镇地区普遍生育一孩、大多数农村地区生育一孩半的政策”(张维庆,2001;于学军,2001;查瑞传,2001;翟振武,2001);另一种声音是“应该立即或逐渐实行允许普遍生育二孩的政策”(桂世勋,2005;李建新,2003;田雪原等,2005;曾毅,2005;穆光宗等,1999;陈友华,1999)。这中间,还掺杂着关于生育数量与生育间隔、关于城镇与农村生育政策差异性、关于农村地区第一孩是男孩与第一孩是女孩家庭生育权利等问题的争论。进入21世纪,随着人口生育水平的下降,人口结构问题的日益凸显,关于现行生育政策有无必要进行调整的争论似乎愈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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