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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刑事不控诉制度之探讨

    • 作者:黎裕豪出版日期:2011年01月
    • 报告大小:1.04MB
    • 报告字数:22598 字所属丛书:
    • 所属图书:澳门法律改革与法制建设

    摘要

    澳门刑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种类的犯罪,分别为公罪、半公罪及私罪。每种犯罪都有其不同的追诉程序。对于公罪和半公罪的犯罪,刑事控诉权由检察院统一行使,但对于私罪,则被害人先由其律师申请成为辅助人,再由其律师提出自诉,即澳门刑事追诉制度分公诉制度和自诉制度。当前澳门永不公诉的三种情况为永久归档,暂时归档及酌定不控诉。其次分析了当前各国权益不控诉的发展新趋势。再次从刑罚必要性和有效性的考虑、实现司法效率的要求、加强对被害人保护的要求分析权益不控诉的必要性。最后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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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黎裕豪: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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