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为全国行业协会发展的领头羊,在行业协会立法方面一直保持先进和创新。以1995年深圳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全市性社会团体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深民字〔1995〕17号)为前奏,深圳市行业协会改革已历时20年之久。这20年间深圳市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为改革提供法律基础,并逐步构建社会组织现代治理体系。本文从法治发展的角度,对深圳市1995~2016年期间有关行业协会的法规政策进行梳理,把其分为设立、内部治理与管理指引,监管制度,评估制度,扶持制度四部分,明晰深圳政府在改革背景下建设和完善行业协会治理体系所做的诸多努力和创新,同时也对现有政策法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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