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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作者
深圳已经初步形成包括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在内的纠纷解决网络体系,各类解纷渠道的功能作用日益显现,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亟待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便更好地落实中央安排,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遵循纠纷化解规律。为此,本文建议从理念宣传倡导、健全组织体系、人才及经费保障、考核评估体系、信息化支撑、启动立法工作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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