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是指让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要求的残疾人获得劳动岗位,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每个残疾人,都希望自己同健全人一样,能以平等的姿态参与社会,而他们参与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劳动就业。对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残疾人而言,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既是出于维持个人与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同时,也是他们能够真正自尊、自强、自立地走向社会、参与社会的必要前提。当前残疾人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生活困窘,物质匮乏。经济上的极度匮乏,使这个群体连基本的日常开支都难以支付,更谈不上参加康复治疗、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基于此,要想让残疾者真正地自立自强,平等地走向社会、参与社会,首先要实现的就是经济上的独立。对大多数残疾者而言,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份可以自给自足的工作,而不是“等、靠、要”,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公平、公正、文明、理性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