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建构离不开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只有具体地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中,才能更好地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因此,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大力培育与张扬市场规范理性,乃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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