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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中心副主... 详情>>
蔡 昉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首席专家,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秘书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 详情>>
李培林
    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5月,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 详情>>

    慈善免税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在哪里?

    摘要

    “社会的转折总是包含着原有的财政政策的危机。”(熊彼特语)税收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关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公平正义,良好的税收政策是基于税收公平和正义的理性选择,对于非营利组织和公益捐赠者的税收减免也不例外。尽管选择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组织和个人从来不会将税收优惠视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但是对于慈善组织和公益捐赠的合理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制度却会昭示出一个国家对分配公平的不懈追求和努力。对慈善组织和公益捐赠者给予税收政策上的减免和税前抵扣优惠是各国财税制度的通行规定,旨在鼓励慈善活动和支持慈善事业。历来有辅助理论、资本结构理论、税基定义理论、利他主义理论、社区收入理论和捐赠理论等作为解释这一政策合理性的法理基础。这些理论都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的特征,因其持续向社会提供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社会服务,政府应当对其进行间接的财政补贴。慈善组织免税制度和公益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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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金锦萍: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南都观察特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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