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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条约》与欧洲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摘要

    《罗马条约》是共同体法律制度的基础,欧洲法院将之称为共同体宪法(theConstitutionoftheCommunity)。20220534虽然在《罗马条约》签署并生效后的五十年间,《罗马条约》经过了多次修订,并且在1992年还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但是,《罗马条约》规定的欧共体主要机构与职能设置,以及欧共体基本的法律规范,大体上保持了下来,只是为促进共同体的发展,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在某些规则上进行了局部修订。对于欧洲一体化与欧盟法律体系的形成来说,《罗马条约》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它是《罗马条约》的创新,正是这种创新的法律制度方面的设计,使得欧洲能够通过法律进行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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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程卫东:武汉大学国际法学博士(2010),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兼任中国欧洲学会副会长、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分会会长。主要从事欧盟宪政、欧盟法、国际法及欧盟对外关系研究,主要学术成果包括:《中欧建立新型国际关系:认知与实践》(《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9期)、《多元法律秩序与欧盟法治的局限性》(《欧洲研究》2016年第1期)、《欧洲市场一体化:市场自由与法律》(专著,2009)、《欧盟法律创新》(主编,2008)、《国际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专著,200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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