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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竞争法执行体制

    • 作者:王健出版日期:2008年12月
    • 报告大小:715.09KB
    • 报告字数:11277 字所属丛书:欧洲模式研究丛书
    • 所属图书:欧盟法律创新

    摘要

    竞争法20220872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共和私人两种资源,由此形成公共执行(publicenforcement)和私人执行(privateenforcement)两种方式。竞争法的公共执行是指竞争主管机关以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通过行使公权力来执行竞争法,而私人执行则是指那些自身利益受到反竞争行为影响的法人和自然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通过仲裁等方式来执行竞争法。

    竞争法的执行体制指的是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在竞争法执行中的地位和配置。从各国竞争法的立法和实践来看,竞争法的执行体制有分权型执行体制和集中型执行体制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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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王健:法学博士,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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