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黎:贵州贵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化学学士。美国法学博士。《环球法律评论》、英国《International Trade Law and Regulation》编委。美国国际法学会会员。美国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美国纽约州法院法官助理,就职华尔街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及纽约市捷运局法律部;任教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个人学术专著:《WTO规则运用中的法治》(人民出版社,2005)、《国际贸易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国际贸易法:经济理论、法律、案例》(法律出版社,2003);主编(合著):《国际经济法》(社科文献出版社,2006),《法的界限》(人民出版社,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条文精解及相关国际规则》(法律出版社,2004)。先后在英、美及国内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要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法经济学、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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