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国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迈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发展阶段,一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另一方面,通过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证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民族凝聚力的迫切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保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着力点。在“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包括: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全覆盖,如何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如何实现城乡居民在义务教育、公共就业、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养老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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