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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依法执政

    摘要

    法治建设与政权建设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上是同步的。从根据地政权时代开始,就进行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法治建设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取得全国性政权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是,“文革”的爆发严重破坏了国家政权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反思执政得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法治思想。在此思想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战略。这一战略在立法层面得到体现,即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紧接着,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依法行政概念,深化了依法治国内涵。2002年,党的十六大从党的执政方式角度提出“依法执政”概念。2004年9月,胡锦涛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讲话上提出“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的重要论断,强调依法执政中宪法的权威地位。2012年12月,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重要论断。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阐释了依法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从依法治国到依法行政再到依法执政,这些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体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法治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抓手,将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国的关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治国理政道路审慎而又清醒的选择。依法执政正成为中国政治新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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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栗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河南航空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林海:男,河南巩义人,南开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委员。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作品有《法治的衡量与实现》《法治河南热点问题研究》《平安河南建设研究》《河南法治蓝皮书》《中原崛起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河南实践研究》等,其中,获河南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3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主要从事经济法方向和区域法治建设方面研究。
    李宏伟:男,河南尉氏人,民商法学硕士,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区域法治建设。主要从事公司法学、金融法学和区域法治建设研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委政法委民商事专家咨询委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组成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专家咨询委员,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近年来,近年来多次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邀请为立法论证会专家。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合著或参编出版著作10部,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3项,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5项。合编的《法治河南热点问题研究》获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法治区域构建论——中原经济区法治建设研究》及《法治的衡量与实现》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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