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刚性与灵活性的角逐与互补,是司法永恒的主题。法律的目的是实现公平和正义,但是法律规则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滞后性,无法适用于一切情况。衡平司法是用司法灵活性弥补法律刚性缺陷的有效实践。在英国司法体系发展的过程中,衡平法应运而生,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改革。中国也很早出现了衡平司法的实践,但没有发展出独立的衡平法律,目前还在混沌中摸索。对实质正义的司法追求使中国和英国都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了衡平的司法思维,但是不同的文化底蕴使两国的法律制度各具特点。在法系融合的大趋势和经济文化交往频繁的大背景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应借鉴英国的司法制度,凸显衡平精神,甚至出台专门的衡平法律,使中英司法发展演进到殊途同归的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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