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社会结合中可以看到,当人们从单位游离出来,并不甘于原子状态,而是自主选择愿意去信任的人,组成自己的组织,享受一种有他人相伴的社会生活。但是,我们的关怀不止于组织生活,我们要讨论的是这种组织过程如何对社会整体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我们以“社会结合”为中心,就会发现其稳定的外在表现是结社而成的社会组织,其稳定的内在依托是社会信任。我们谈信任,是谈社会结合的内在状态,并不特别聚焦具体的价值观、道德等。我们的焦点是人与人的社会结合的内在状态,而不是支持或冲击这种状态的思想观念。社会领域的内在构成除了思想、道德,还可能有其他的维度,但是本章关心的是关系性的方面,并且是社会结合的积极的内在状态:信任,尤其是其中更具有普遍的公共意义的公民互信。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我们所聚焦的是社会领域的内在结合,这种结合在个人层次是公民互信,在组织层次是合法化和应责的各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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