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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明郑统治时期的瓷器贸易

    摘要

    荷兰人是17世纪西方与中国之间瓷器贸易的最大商家。1624年,荷兰人在台湾以热兰遮城为据点把中国瓷器运往荷兰和日本,开始了大规模的瓷器贸易。经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手,“1604至1657年,运往欧洲市场的中国(高级)瓷器超过三百万件”。Porcelain and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Leiden,Holland:E. J. Brill,1971),p.131.">[1]但是在17世纪中期以后,中国陶瓷的外销受到沿海战乱的影响,输出数量大为减少。据荷兰东印度公司1647年1月15日的档案记载,在一船总量为123337件的瓷器从巴达维亚出发运往荷兰后,瓷器的供应迅速萎缩,甚至热兰遮城居民自己的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2]同时,随着郑氏海商集团逐渐垄断台湾对大陆及海外的贸易,以台湾作为贸易据点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活动变得很难进行。荷兰人与郑成功之间的贸易竞争非常激烈,福建沿海输入台湾的商品越来越少,以致在荷兰人统治台湾的后期,中荷陶瓷贸易量逐渐萎缩。[3]种种原因最终导致1657年中荷瓷器贸易的暂时中断。明末清初的景德镇,战乱不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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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刘淼:历史学博士,厦门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陶瓷考古、海洋考古、宋元考古。在《考古》、《厦门大学学报》和《考古与文物》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先后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胡舒扬: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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