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的成长应该及时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过去农村金融改革政府外生主导的改革模式,采取“适应性”成长模式,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和资源禀赋状况的实际出发,以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体系。从理论上来看,“适应性”成长的提出源于其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存量式农村金融“改革”的反思,从“改革”到“成长”的转变,是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关注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的成长。另外,“适应性”成长是在既有“内生”和“外生”金融基础上的深化,但这又不是内生与外生的简单糅合,因此,国家政策对农村小型金融组织成长应该具有动态适应性。从实践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离“适应性”成长的基本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农村小型金融组织“适应性”成长需要完整的实践性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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