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这是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标志着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调研组一行赴黑龙江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走访了哈尔滨市社会保障局和市社保中心,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专家进行了专题座谈,听取了牡丹江市人保局和宁安市农保局、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汇报,深入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道、绥芬河市阜宁镇旗苑社区考察了基层新农保试点进展,了解到新农保试点的一些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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